因公染疫慰問金12萬元飛了 議員批市府雨天收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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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府去年5月宣布執行防疫公務致染疫,發給12萬元慰問金、但今年6月市府發文取消加碼補助,且溯自1月適用。市議員張玉嬿等今(29)日在議會痛批市府5月允諾經費不足會追加辦理,後見疫情嚴峻就跳票,典型的雨天收傘,盧秀燕大演政治秀嘴角全波,做無半項。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張玉嬿說,盧市長去年5月29號宣布,若因執行防疫公務致確診、隔離,每人發12萬、3萬元補償金,共發放24萬元慰問金;她今年5月12日對此質詢說,疫情還有高峰,慰問金萬一不足時,應由二備金或追加預算來支應,衛生局長曾梓展當場允諾,也發新聞稿表態。

她批評,盧市長今年6月29日卻發文,該慰問金計畫溯自1月停止適用。可見去年疫情感染人數少,盧秀燕就大演對公務員有情有義的政治秀,今年疫情嚴峻慰問金就食言跳票,典型的晴天借傘、雨天收傘,這跟保險公司的防疫保單不續保沒什麼兩樣。

謝志忠、王立任質疑,去年7月衛生局發文該計畫,實施日期自5月29日至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今年5月質詢時曾局長完全沒有提到要廢止此計畫,現在有確診公務員向服務處陳情自認是執行防疫公務確診,卻沒法申請12萬慰問金,感覺受騙了,市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去年政策和今年不一樣,去年為清零,每一位確診者皆有疫調,因此很清楚是否因公染疫。去年市府發給8位同仁,包含消防局4位,警察局4位,此為因公確診被隔離,一人3萬元,總共發出24萬元,今年1月開始政策就非清零,沒有疫調,因此公務人員染疫是因家庭、朋友或因公無法區分,今年開始就沒有撥補。

衛生局也說明,市府去年5月間訂定「臺中市政府慰問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公務致受隔離或感染計畫」,今年因考量公務人員確診的感染源難以佐證,且目前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得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及衛生福利部訂定「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相關規定申請補助,因此該計畫已自今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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