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南區一名新手媽媽產後返職,依法申請調整工時與哺乳時間,卻遭主管拒絕協商、關門施壓,因怕失去工作不敢申訴。市議員陳雅惠質疑,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淪為形式,要求台中市勞工局強化勞檢與保護機制。

陳雅惠與陳俞融、陳淑華、張芬郁、謝家宜、蕭隆澤等議員13日於議會民政委員會聯合質詢,關切勞工申請哺乳時間遭刁難問題,要求市府正視基層勞工困境。

陳雅惠指出,依性平法規定,勞工於子女未滿1歲前,雇主應提供每日兩次、每次30分鐘的哺乳時間,且應計入工時;若涉及上下班時間調整,也屬勞動條件變更,須經勞資雙方協商,並非企業可單方面決定。

她表示,當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勞工「不敢申訴」。多數基層勞工擔心具名檢舉後遭秋後算帳,甚至影響工作穩定,導致違法行為長期隱而不顯。她直言,如果申訴等同於冒著失業風險,那勞工局的保護機制到底在哪裡?批評市府一方面鼓勵生育、擴大托育資源,另一方面卻未能打造友善職場,讓新手媽媽陷入「要工作還是要孩子」的兩難。

陳雅惠要求勞工局,不能只停留在宣導層面,應建立更低風險甚至匿名的申訴機制,並強化主動勞動檢查與查核制度,對違法企業確實開罰,讓勞工不必用工作去賭基本權益,真正落實法規保障。

對此,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若雇主未依法提供哺乳時間,經查證屬實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告事業單位名稱;勞工亦可透過保密方式申訴,勞工局將依法查處,並透過法遵訪視輔導企業改善。副市長黃國榮則回應,市府重視此類個案,若取得相關資料,將由勞工局主動介入協助,並持續推動友善職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