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廣場五樓堆置廢棄物影響公安 環保局啟動代履行強制清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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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協廣場是移工經常聚集的場所,台中市政府也設有數個機關在該處。市議員周永鴻16日在議會質詢時,東協廣場五樓卻長期被堆滿易燃廢棄物,憂心將成為公安的未爆彈,要求市府不要再漠視此事。市府環保局表示,已啟動代履行強制清除作業,並於年前(1月27日)淨空走道及梯間等公共區域堆置的廢棄物。

台中市議會今日召開臨時會,市府相關局處在會中報告有關興中街大火致災原因調查及責任歸屬。市議員周永鴻質詢指出,東協廣場(原第一廣場)作為台中市觀光景點和新南向政策的重要據點,五樓卻長期被堆滿易燃廢棄物,是公共安全未爆彈隱憂。市府擁有東協廣場產權,卻沒有積極作為。他要求市府不要再漠視此事,該做的正事要做,而不是出事後才道歉稽查,這樣只是作秀。

周永鴻表示,東協廣場公共安全問題延續已久。東協廣場108年11月曾發生火災,當年12月就被列為台中市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場所之一。109年5月台北錢櫃大火後,經發局帶隊聯合稽查發現大樓消防設備合格率居然是0。去年7月就有媒體爆料五樓堆滿雜物。台中市政府也是東協廣場所有權人,擁有1-3樓的產權。但對於5樓堆滿雜物一事一直沒有出動公權力處理,令人疑惑。

環保局表示,為避免東協廣場5樓堆置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公共安全,環保局已針對5樓區分所有權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經複查結果仍未改善,環保局隨即啟動代履行強制清除作業,並已於年前(1月27日)淨空走道及梯間等公共區域堆置的廢棄物。

住宅處說明,有關東協廣場5樓堆置廢棄物,市府經發局去年8月20日召集聯合會勘,就違反建築法規定部分,已由都發局依規裁處在案。另該社區5樓樓梯間堆置雜物,都發局也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於去年9月1日函請管理委員會依規查明辦理,且該會於去年10月14日函復並檢附改善前後相片說明已清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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