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將上路 中市警一分局搶先至租賃車業者宣導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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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酒後駕車害人害己,更造成不少家庭天倫夢碎,故立法院院會於111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酒駕相關法規,包括刑法第185條之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第35條之1,將酒駕罰則加重,希望藉此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同時也展現「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因應共享汽機車日漸興盛,為防止酒駕行為人駕駛租賃車,以規避沒入車輛規定,本次修法特別新增租賃車業者如已告知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違反時,得依原罰則加罰二分之一。警一分局因轄內有臺中火車站及客運站,為交通匯集之處,故有許多汽、機車出租業者,有鑑於此次新法修正,為加深業者交通法治觀念,特製作相關宣導文宣,並至轄內各租賃汽、機車業者加強宣導反酒駕、酒後找代駕,希望業者協助把關,加強勸導駕駛人勿酒駕,以期自源頭杜絕酒駕行為。

分局長張啓祥也特別呼籲,嚴懲酒駕已是社會共識,本次酒駕新法修正後,罰則加重,民眾切勿飲酒後開車,請多善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找代駕,警方將持續秉持「酒駕零容忍」的嚴正執法態度,堅決掃除「醉」犯,守護轄區中西區的安全與安寧,讓民眾有安心樂居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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