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施行 中市員警分梯辦理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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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歷時6年的立法,終在去年朝野立委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立法,並將於今(111)年6月1日施行,中市警局為讓同仁清楚認知跟蹤騷擾防制法之精神與意旨,強化執法知能,並提升對於此類案件之敏感度,以落實刑案調查與即時保護機制,訂於2月10、11、15、17、21日為期共計5梯次,調訓偵查隊長、所長等相關幹部及業務承辦人進行第一階段教育訓練,規劃以培訓種子教官,進而以逐層施教之模式,務使基層員警掌握執法重點,全面提升警察專業、完善保護婦幼安全。

中市警局長蔡蒼柏非常重視本次新專法施行前之教育訓練,親臨現場引言致詞勉勵同仁,並特聘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洪淑姿擔任「跟蹤騷擾防制法釋義解析暨偵查作為應注意事項」講座,除確立工作目標外,並藉由法理與實務交流分享,精進工作方法,以提升案件處理品質。

局長蔡蒼柏表示,跟蹤騷擾是犯罪行為,當警察接獲被害人報案,即如同面對其他刑案,依法啟動調查,經蒐集事證後移請檢察官偵辦;該法較特別之處,在於預防危害的概念,警察除依程序啟動調查外,若認為有犯罪嫌疑者,應對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若犯嫌經告誡後2年內仍對該被害人有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即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蔡局長更指出,對於新法上路,同仁一定會有許多疑惑與執法問題,因此加緊腳步辦理相關教育訓練,除了說明法案設計及執行規劃外,並解析實務案例與操作程序,希望讓各相關勤、業務同仁及第一線基層員警都能熟稔跟蹤騷擾案件的處理,都能迅速且即時落實被害人保護,周全守護婦幼安全,發揮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最大效用,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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