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寒假將至 中市警即日起交通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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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寒假及春節連續假期將屆,青少年無照開車、騎乘機車及市民聚會用餐機會隨之增加,市警局已啟動執行「掃除『醉』犯」專案、內政部警政署於1月23、24日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寒假期間再加強規劃執行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專案。

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已指示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業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執行為期3個月「掃除『醉』犯」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機動巡守方式執行攔檢,並於上月底全國各縣市陸續發生酒駕肇事嚴重傷亡案件之際,主動於12月28日起規劃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並接續依警政署指示於元旦連續假期執行連續3日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除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之執法決心外,更希望藉由警方強力取締作為能產生嚇阻作用,讓駕駛人不敢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除了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外,考量寒假期間將近,警察局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規劃加強稽查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專案勤務,由各分局依據轄區特性分析易有青少年無照駕駛路段及時段,如高中職校園周邊道路及青少年易聚集場所周邊等,強化執法強度,針對疑似無照駕駛之汽、機車加強攔查,如確定未滿18歲青少年無照駕駛,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外,並對於汽車所有人(家長)或駕駛人隨車同行者,推定其明知卻未勸阻,逕行認定允許無照駕駛駕車之事實,將一併依同法舉發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將當事車輛記違規紀錄1次,另無照駕駛青少年法定監護人(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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