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興建燃氣機組卻拿「回饋金」 藍議員批「拿人手短」全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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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13日召開定期大會,會中審議市府提案「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建廠前置促協金」墊付案時,多位國民黨議員指出,台中市政府一直要求中火興建燃氣機組,必須先拆除舊的燃煤機組,如果現在就通過這筆回饋金,那就表示市府已經同意中火興建燃氣機組,「拿人手短」,以後如何監督中火。議會最後決議不通過此墊付案。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第3屆第5次定期會,其中由台電公司補助台中市龍井區公所辦理的「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建廠前置促協金」墊付案,共新台幣1500萬元,引發藍綠議員舌戰。

國民黨議員李中、楊正中等人指出,市府要求中火要先承諾拆除燃煤機組,才能興建燃氣機組。如果市府同意這筆回饋金墊付案,以後如何讓中火拆除燃煤機組,龍井區回饋金拿得很高興,但污染是全台中共享,拿人的手短,以後如何講人家,所以應退回不能同意。

民進黨市議員張家銨、蔡耀頡表示,在地議員爭取努力爭取來的補助,為何其他藍營議員要阻擋。如果市府同意補足建設經費,就可以不用這筆促協金。台電補助龍井的促協金,對於地方是很重要的經費,應該支持地方建設而不要模糊焦點。

黃守達也抨擊,盧秀燕市長一而再再而三在公開場合說謊,運用資訊落差欺騙市民。他之前已多次說明,通霄電廠本就是燃氣電廠,舊機組是因為「屆齡除役」才於2017年正式除役,新機組也於2015年即興建。而中火10部機組分別於1991年至2006年間商轉,預定除役年限為2031年至2046年。根本不是盧市長所謂苗栗可以,台中為何不行的問題。這樣惡意挑起對立,實在非常不可取。

盧市長強調,苗栗通霄電廠今年通過的燃氣機組環評案將採先拆後建,新北深澳電廠因當地居民反對,行政院尊重地方意見,後來停建。她希望台中市民不要被當作二等公民,不要苗栗可以先拆後建,新北可以不蓋,但台中卻要被迫接受只增不減,她再次重申,市府不反對燃氣機組的興建,但相對應的燃煤機組必須退場,這是市民的期盼,也是世界的趨勢。

針對中火促協金名稱,盧市長指出,台電目前使用的名稱,易有居民若要爭取經費則須促成建廠的意味,居民情何以堪?她舉例,中油公司也都會有睦鄰經費,建議台電參採調整名稱為「睦鄰基金」。

經發局說明,台電公司為促進電力發展及設施營運順利進行,訂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作業要點,無論是年度發電促協金、輸配電促協金或建廠前置促協金,均為回饋周邊地區居民的相關睦鄰經費,為避免造成爭議,市府將建請台電比照相關事業單位,就該作業要點內容名稱等,檢討修正改為睦鄰基金,以符合此促協金要點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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