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輕生事件真相出爐 學校4名人員渉不當管教將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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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某高中學生今年2月輕生事件,引發社會一片譁然。經市府教育局及學校調查後決議,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有不當管教,造成該生身心傷害之情事,依各該身分移送考核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至於教官兼生輔組長與另1名教官及1名學創人員,並無不當管教情事。

教育局說明,此案學校延誤調查,教育局曾數度要求學校盡速調查以釐清真相,並於3月6日發函給學校務必盡速調查,學校於3月10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調查,教育局為加速調查腳步,3月24日將校長等與此案相關人員調職,代理校長到任隨即召開教評會,將學務主任停聘接受調查。

在教育局督促下,學校調查小組報告出爐,學校今天下午4時30分召開校事會議,經過委員充分詢答之後,決議依調查小組建議,將上述人員依「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相關規定,依各該身分移送考核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

調查小組報告也建議此案疑渉霸凌的部分,應將調查報告主動提供霸凌因應小組參考。教育局強調,對此案調查秉持公平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積極督導學校調查及處置作為,日後也會持續加強辦理強化教師正向管教專業知能,協助教師加強輔導管教知能,營造溫馨友善有愛安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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