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任夢碎 中選會取消第4選區王朝坤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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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第4選區(豐原、后里)無黨籍現任市議員王朝坤,原本即將尋求連任,但中選會今(14)日舉行委員會議後裁決,王朝坤因共同犯農會法「交付財物罪」,且在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中央選委會表示,台中市不符合規定者共1人,為第4選舉區王朝坤,因共同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交付財物罪,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案雖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惟108年10月23日上訴駁回,並判決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案於108年10月23日確定,且於111年9月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無黨籍王朝坤本屆尋求連任,外界一般認為連任機會相當大,日前其競選總部成立時,包括國民黨市長候選人盧秀燕,以及民進黨蔡其昌等都先後站台力挺。但中選會今天的裁決,除了粉碎王朝坤連任之夢,也為當地選情投下震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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