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槍去醫院、開槍去法院」 陳文政籲訴訟賠償應由國家負擔

0 min read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南殺警案,讓警察用槍問題備受關注。台中市議員陳文政批評,員警執勤時遭遇無預警攻擊或衝撞,往往都只有1秒可以反應,錯失黃金時機,輕則受傷、重則殉職。但仍很多員警對使用槍械感到遲疑,就是因為開槍後、要獨自面臨寫不完的報告、甚至訴訟、賠償。陳文政呼籲員警執法衍伸的訴訟和賠償,都應該由國家負責。

台中市議會日前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文政問警察局長,在警界服務以來,執勤時有沒有開過槍?開槍後是不是報告寫不完?警察局長蔡蒼柏坦言,自己開兩次過槍,事後確實須提供檢討報告。

陳文政說,警察代表公權力執法,使用槍械往往都是遭遇緊急狀況,須在1秒鐘內反應;但事後檢討員警的長官、決定是否起訴的檢察官,卻有一整天甚至好幾天的時間,可以來慢慢檢視是否符合用槍時機,有沒有違背比例原則。陳文政提及,2013年萬華員警張景義隊衝撞車輛開槍,事後不但丟掉工作,還獨自面對官司,甚至賠償80萬元。「有學長這麼淒慘的經歷,基層員警面臨危險時,還能勇敢用槍嗎?」

陳文政說,警察就是國家公權力的代名詞,不能執勤遇到糾紛、訴訟,就丟給基層員警獨自面對。「不開槍去醫院、開槍去法院」,員警面臨這樣的困境,不旦難以自保、對治安防治來說,更可能造成深遠的影響。陳文政呼籲警察局長,應向內政部、警政署說明基層員警的心聲,讓警員可以勇敢執勤,社會秩序得以維護。

警察局長蔡蒼柏表示,「警械使用條例」盡速修法通過很重要,在此之前,關係到員警值勤安全,只要對方(歹徒)持有兇器,就可以大膽用槍,事後法律訴訟問題,由警察局全面協助。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