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時期遭導師性侵 20年後向性平會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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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女性民眾,20年前就讀某國中時遭到導師性侵。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及中市議員張家銨、賴佳微日前接獲該女投訴,要求市府教育局必須要擴大調查此案件。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隨即通知受指控的當事人現職及事件發生時所屬學校24小時內完成通報後,積極著手進行調查。教育局正嚴查此案,若調查結果屬實,必定重辦。

張家銨表示,之前自己也曾擔任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委員,看到這種因權力不對等而發生的性侵事件發生在台中市,是感到非常的難過及遺憾。

張家銨並說道,當事人要將發生於自己身上的事說出來真的並不是件簡單的事,也因此,自己要成為受害者最強力的後盾。A小姐在20年後勇於向台中市性平會舉報,卻於事後受到該名師的不斷干擾,這樣的事件絕非個案。

張家銨也藉此事件向所有家中有孩子的家人呼籲,這種性暴力常常是存在於無形之中,不論男生女生都有可能發生,希望能在平時多多關心孩子們。

張家銨更要求,台中市教育局應立即擴大調查範圍,全面普查黃老師任教過或私下補習的學生, 過程除務必保護保密外,並承擔所有受害人後續心理諮商等費用。呼籲市府立即徹底調查,並好好檢討整體問題,不該再以個案的方式看待此事。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今年4月接獲A小姐指述當年就讀台中市某國中時,被時任導師的某校長以職務之便進行個別輔導,要求與之交往,發生校園性平事件導致身心受創。

市府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受理此案,並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作業,訪談相關人等。教育局嚴加調查此案,因案情調查之必要,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展延調查期限至今年9月,待調查報告完成後審議。教育局將依法按調查結果的事實認定,若調查結果屬實,本於勿枉勿縱原則,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重辦。

針對外界關心受指控當事人目前職務狀況,教育局說明,被指控人任滿申請退休,因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業已受理此案,教育局已暫緩他的退休申請,目前已轉任教師並請假留職停薪靜待調查。

有關A小姐指當事人在調查期間干擾同學家人,A小姐可於接受訪談時向調查小組反映並列入紀錄。教育局也提醒,受指控的當事人依規定不得私下聯繫或運用網際網路、通訊軟體或其他管道散布事件之資訊,且務必遵守規定,不得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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