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年歷史的中央市場 即將熄燈遭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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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區五權路的中央市場使用逾47年,建物老舊,台中市政府經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及公園用地,未來將拆除後再開發。去年11月起受理申請回收攤鋪位,截至今年5月底,市府經發局已完成61席攤鋪位繳回程序,核發補助費2,503萬4,920元,使用人繳回比例已達24.4%,經發局加速辦理審查作業,鼓勵使用人儘早搬遷。

中央市場興建於1975年,建物老舊,市政府去年11月開始辦理市場250席攤鋪位收回作業,有攤商組自救會,希望補助費提高、延長收回時間、協助弱勢個案等訴求。

經發局說明,中央市場攤鋪位繳回申請期限已延至113年6月30日,依據「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理」規定,籌編預算共1億646萬4,000元,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可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計算)。

經發局表示,中央市場所在基地經都市計畫已變更為商業區及公園用地,未來收回攤鋪位且拆除後,將移由財政局規劃開發,並提供在地所需的公園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活化商業發展同時也能擴大公共利益,促進北區生活機能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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