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中街大火慘劇 黃守達籲市府加強「寄宿舍」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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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中區興中街日前發生大火,造成6死6傷慘劇。台南、高雄皆已因應台中市出租套房火警案,進行列管之「寄宿舍」(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出租套房)的稽查。市議員黃守達呼籲市府儘速清查、列管這些「寄宿舍」。

黃守達指出,此次發生火災的35年老屋,為地下1樓、地上7樓建築,登記為8戶使用的「集合住宅」,實際上卻硬是改建成41間出租套房。根據內政部2018年函釋,集合住宅、住宅任一住宅單位(戶)之任一樓層分間為6個以上使用單元(不含客廳及餐廳)或設置10個以上床位之居室者,其使用類組歸屬H-1組,並屬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也就是說,此棟出租套房大樓本就應依法申報建築物公安檢查。卻因市府過去對實際狀況毫無掌握,間接造成了這次的重大傷害。

黃守達強調,這次事件也凸顯了出租套房大樓的問題。黃守達質疑,台中市目前還有多少這樣的「寄宿舍」?市府清查、列管了嗎?「寄宿舍」是指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之建築物,由於場所為供睡眠休息使用,若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死傷。內政部已於2020年公告增列,無論面積規模大小的寄宿舍,均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由此可見,對於火災預防而言,「寄宿舍」是需要特別列管的對象。

黃守達指出,雖此案大樓本設有火災警報器,但這次事件後,許多民眾都在擔心,還有多少類似這樣未被列管的出租套房大樓,在消防公安與建築公安的環節被忽略了?

黃守達要求,市府應儘速盤點市內目前有多少的寄宿舍,並加以列管、追蹤並加強聯合稽查頻率。《臺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也應與時俱進,修法以符合需要,避免憾事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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