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防疫勞苦功高  各所可獲15-25萬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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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因應 Covid-19疫情升溫,於今年5月開始本島進入社區流行階段,全國升至三級警戒標準,衛福部依據「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以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含中、西、牙醫355家診所及18鄉、鎮、市衛生所,於110年5月、6月實際執行防疫工作情形,依照開診日數;診治腹瀉、呼吸道及感冒等疾病;遠距診治業務(為通訊診療院所,或執行遠距醫療業務)及加權指標等四大指標計算撥發獎勵費用。

苗栗縣18鄉、鎮、市衛生所,各所可獲15-25萬元獎勵金,獎勵費用共計335萬元,依獎勵要點規定,獎勵費用應有60%以上,分配予機構內工作人員。縣長感謝並體恤18鄉、鎮、市衛生所全體同仁辛勞,特別指示100%全數核發給各衛生所工作人員以資鼓勵。並訂於11月4日上午11時至縣府第一辦公大樓二樓會客室親自頒發防疫獎勵金25萬元,由謝美倫主任代為受獎。

全島一命,唯有國人及醫療院所全力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滾動式政策,才能將疫情控制下來,大家才得以回復以往的日常生活,共同打造苗栗健康幸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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