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高雄「城中城大樓」一把火,燒出老舊建物沒有管理委員會問題,外界質疑,大樓無管理組織,有礙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民進黨市議員邱素貞22日在議會質詢時,建議市府應儘速輔導老舊大樓成立管委會,以強化大樓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
台中市議會22日進行「台中市集合住宅危老建築物及安全專案報告」。邱素貞議員表示,高雄「城中城大樓」110年10月14日凌晨發生大火,造成46人死亡慘劇,內政部和高市府指社區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暴露老舊建物沒有管理委員會問題,外界質疑,大樓無管理組織,有礙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
邱素貞指出,內政部21日部務會報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老舊危險公寓大廈將由地方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協助,限期成立管理組織,未依規定成立者並訂有罰則,成立管委會可藉由住戶的力量,維護居住環境、管理人員進出,以及建築物維護、修繕、裝修,確保公共衛生、安寧與安全。
她建議市府儘速輔導老舊大樓,成立管理委員會,來協助共用部分修繕、管理與維護、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等工作,以強化大樓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
另外,對於未設置消防安全設備或不完善且仍有住戶者,尤其是弱勢族群,邱素貞希望消防局應優先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維護場所公共安全。
市議員蕭隆澤說,10月17日凌晨在北區衛道路老舊平房火災,受災戶李先生一家四口,在106年接受消防局消防人員及婦女防火宣導隊的建議,安裝了火警住警器,在這次三更半夜的火警,住警器即時發揮功能(煙很大好跑了台語)李先生與太太在夢中驚醒,緊急呼叫家人逃跑,逃過被火燒掉的生命問題!
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針對老舊、危險複合式大樓,會跟消防局等相關局處加強稽查,聯合稽查大隊20日已進行例行性檢查。
84年6月29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興建完成的老舊危險公寓大廈,多數沒有成立管理組織,台中市府已在10月20日發文內政部爭取設立管理組織,都發局22日也派局副局長前往內政部溝通,要求趕快設立管委會,中央、地方一起來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