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工處施工日未到先佔停車格 引發行政便宜行事質疑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區梅川綠園道一帶近日因行道樹修剪工程引發民怨。台中市養護工程處預定於3月10日下午1時進行梅川西路行道樹高空修剪作業,但工程尚未開始,9日上午沿線停車格卻已被工程錐佔據,導致民眾無法停車,引發附近居民不滿,質疑市府施工管理粗糙,甚至有「便宜行事、先占再說」之嫌。

有民眾表示,當天行經梅川西路時發現不少停車格被工程錐占據,但現場既沒有施工,也沒有任何作業人員,讓人摸不著頭緒。「既然施工時間是10日下午,為何前一天就先把停車格全部佔據」,此舉形同提前剝奪市民使用公共停車空間的權利,對周邊商家與住戶都造成不便。

工程錘上公告寫明施工時間為3月10日下午1點開始施工。

 

對此,台中市養護工程處回應指出,現場工程錐為承包廠商「富聖景觀公司」所放置,將立即通知廠商改善。不過,民眾對此說法並不買單,直言問題不在「改善」,而是應立即移除工程錐,將停車格歸還市民使用。居民也建議,若要公告施工資訊,只需將告示張貼於不影響停車的位置即可,沒有必要提前封鎖停車空間。

西區區公所表示,若民眾看到工程錐,其實可以自行移開再停車。然而,多數市民指出,一旦看到施工公告與工程錐,多半會直覺認為該處禁止停車或不宜移動設施,因此不敢輕易移動。這樣的回應不僅未能解決問題,反而顯示政府單位對民眾心理與實際使用情境缺乏理解。

工程錐提前佔用停車格。

 

地方居民也指出,市府在公共工程管理上顯然缺乏細緻規劃,若確實需要清空停車格,理應提前公告明確的禁停時間與範圍,並在合理時間內設置交通管理措施,而不是以工程錐提前「卡位」,讓市民自行判斷是否可停車。這種做法雖然方便施工單位隔日作業,卻把管理成本轉嫁給市民,形同犧牲公共停車權益。

公共工程並非不能施工,但基本的行政品質與對市民權益的尊重不可忽視,施工前的公告、交通管理與現場指引,本應是政府應盡的責任。若相關單位只求作業方便,未做好完善配套,長期下來只會加深民眾對市政效率與治理態度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