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好孕專車上路 議員批政策未溯及既往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日前風光宣布好孕專車即將上路,但政策卻未顧及回溯問題,市議員黃守達於議會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市府將「臺中市孕婦乘車補助實施計畫」申請資格至少回溯至政策施行前三個月生產之產婦,提供產後回診及嬰兒預防保健醫療之交通補助,以保障孕婦及嬰兒之健康與安全,台中市議會也照案通過。

台中市議會召開定期大會,黃守達在質詢時指出,台中市好孕專車已是六都最慢,今年1月盧市長才宣布好孕專車是三大福利新政之一,卻因行政問題,拖到7月才要施行。而補助計畫明明包含產後回診及嬰兒醫療的六個月補助,補助資格卻僅限孕婦,未有任何回溯的計畫。

黃守達質疑,台中市進度比別人慢、宣布了還延後、延後施行還沒能回溯。盧秀燕媽媽市長稱號實在非常諷刺。桃園去年推動好孕專車,就有回溯到施行前三個月的緩衝,台中到底在幹嘛?

對於前天盧市長在回應其他議員質詢的發言,黃守達指出,盧市長完全搞錯了,好孕專車根本沒有「法不溯及既往」問題。好孕專車只是政策,沒有法律與自治條例的限制,盧市長完全可以決定是否要回溯。

黃守達更不滿指出,新版財劃法不能適用在已經通過的總預算,這才是法不溯及既往,盧市長不該混淆概念,推託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