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選舉選務工作龐大 曾朝榮籲市府事先做好選務規劃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今(11)日曾朝榮議員在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針對今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選務準備提出多項質疑,要求市府應以「市民為本,快速順利投票」作為選務最高標準,而非僅止於依法完成程序。曾朝榮指出,今年將同時辦理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選舉,投票所與選務人員規模龐大,若資訊傳達不周,恐再度出現民眾跑錯投票所、通知單未送達及投票所前大排長龍等問題。

曾朝榮以北屯區為例指出,近年投票地點多次異動,長者若依過往經驗前往舊投票所,極易撲空,因此要求市府針對所有異動投票所,及新增投票所,建立高風險名冊,主動通知受影響家戶,並在原投票地點設置明顯圖引告示。對此,北屯區公所區長陳宗祈回覆,這次與上次罷免投票相比,北屯區新增約20處投票所,主要目的在於分流選民,降低高流量投票所大排長龍情形。曾朝榮則強調,投票所增加並非問題,關鍵在於資訊是否提前通知到位,尤其高齡長輩若未及時得知異動訊息,恐怕找不到投票所,引發民怨。

針對投票通知單發送問題,曾朝榮也提出質疑。他表示,目前通知單多由里鄰長協助發送,市府雖稱設有回報機制,以確保選民收到通知,但每逢選舉期間,服務處接獲最多的陳情電話往往是「為什麼沒收到投票通知單?」市府應重新檢視現行回報機制是否真正落實簽收作業,並建立更完整的送達與未送達登記追蹤制度。

在選務人員訓練方面,曾朝榮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須參加講習,但實務上仍有改善空間。他舉例,去年114年罷免投票時,週六即須參加選務幹部講習課程,通知單卻於前一天週五才寄出,導致部分人員準備時間不足。他認為,選務訓練不應只是形式上的講習,更應重視現場引導、排隊分流、突發狀況處理及民眾應對等實務能力,才能真正提升選務品質。

曾朝榮最後表示,選舉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礎工程,對政府而言或許只是一次大型行政作業,但對市民而言,卻是四年一次的重要權利行使。他呼籲市府把握投票日前最後準備時間,全面檢視投票所異動通知、通知單送達及選務訓練等環節,務必做到「資訊送得到、投票所找得到、問題迅速有人解決」,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安心、順利地完成投票,真正落實民主參與投票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