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為強化行人安全及提升駕駛人安全意識,台中市警局持續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展現維護行人路權決心。
根據統計,今(114)年上半年共取締危害行人安全的交通違規達36,306件,其中取締件數最多的前三項違規分別為「車輛闖紅燈」27,709件、「行人違規」4,119件及「車輛不停讓行人」3,073件,這些亦是造成行人事故的主因。
值得警惕的是,今年1至6月行人事故24小時內死亡人數共14人,其中高達11位(78.6%)行人自身涉有違規行為,主要違規態樣為「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顯示行人安全需駕駛與行人雙方共同維護,駕駛人應減速停讓,行人也切勿貪快違規穿越道路,以免發生危險。
配合交通部今年修訂並自6月30日施行的裁罰基準,警方將對多次違規或肇事駕駛祭出更嚴厲裁罰,肇事致行人輕傷罰鍰提高至1萬8,000元,致重傷或死亡則一律處以最高額3萬6,000元罰鍰,以加強警示作用,遏止不停讓行人的僥倖心態。台中市警局將持續滾動修正執法策略,要求各分局針對易肇事路口,精準取締「闖紅燈」、「車輛不停讓行人」、「路口搶快左轉彎」及「行人違規」等重點項目,同時加強交通安全宣導,結合執法與教育雙管齊下,全力防制事故發生。
警察局長李文章特別提醒行人通行應謹慎注意路況,切勿任意穿越馬路或行走時使用手機、嬉鬧逗留;同時要求駕駛人,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路口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隨時觀察並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呼籲全體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相互尊重路權,警民攜手共同營造更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