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擬不限社宅申請所得 時力批此舉將更加排擠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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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泰/台中報導】

台中市都發局近日在議會表示,有意修改台中市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刪除家戶年所得限制。時代力量台中市議員(大里、霧峰區)參選人鄒明諺表示,《住宅法》明文規定社宅承租者應以一定所得、一定財產標準以下為限,《內政部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訂定的所得天花板也是50百分位,台中市府若一意孤行,不僅無視中央法令,更會造成原本僧多粥少的現象更嚴重。

鄒明諺表示,目前《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並未規定申請資格的家戶所得上限,而是每次受理申請前一個月公告,過去皆參考中央法令,以年所得的中位數為上限。這個上限其實已相當寬鬆,台中社宅早就搶破頭,中籤率不到二成,本來就供不應求。若再放寬申請資格,會更加排擠弱勢族群。

鄒明諺指出,社會住宅的服務對象應以弱勢族群為優先,待社宅存量提高到一定程度,再逐漸放寬申請資格,先讓最有需要的人住得起,才是社宅的核心價值。以鄰近的韓國、日本為例,社宅數量佔全國住宅數近10%,申請門檻仍壓在所得的20到30分位。而申請門檻與台灣同樣為所得中位數的荷蘭,其社宅存量更是達30%。台中市政府應該做的是增加供給量,而非反過來增加可申請人數,造成更嚴重的排擠效應。

對於盧秀燕市長昨天說自上任後推出居住正義三支箭,分別是社宅、囤房稅、租金補貼。鄒明諺批評,在市民眼中盧市長的居住正義恐怕是調降公告地價、賣公有地、放任議會閹割囤房稅,三箭全都射歪讓台中年輕人的買房困境越來越嚴重。若未來要再放寬社宅標準,只會更加驅逐、排擠弱勢。沒有對弱勢的照顧,只有對大地主的福利,何來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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